天气逐渐转凉,北方许多城市都快要开始供暖了,那么2023年陕西省西安市的供暖费收费标准是多少呢?接下来为大家带来最新的收费标准介绍。
收费标准
按照西安市物价局、西安市市政公用局【2012】265号文件《关于进一步明确城区集中供热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》执行:
居民:按照建筑面积收费,价格5.8元/月/m
非居民:按照建筑面积收费,价格7.5元/月/m
供热分类
一、根据西安市物价局《关于调整城区集中供热价格的复函》文件精神,供热分为:
(一)按面积居民每月每平方米不高于5.8元(包括每月每平方米0.5元热交换站到用户的损耗及费用·下同),非居民用热每月每平方米不高于7.5元。
例:若居民房屋面积是100平方米,则供暖费计算方式:100/平方米×5.8元×4个月(供暖时间是11月15日-3月15日,共计4个月)
(二)按热量居民用热每吉焦44元,每千瓦时0.16元;分户计量居民用户,实行基本热价与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两部制热价计价方式,基本热价占总热价的30%,计量热价占总热价的70%。具体计算公式为:总热费=基本热价{1.74元(5.8元/平方米·月×30%)×供热建筑面积×4}+计量热价{30.8元/吉焦或0.112元/千瓦时(44元/吉焦或0.16元/千瓦时×70%)×用户所用热计量数}。非居民用热每吉焦59元,每千瓦时0.21元。
二、凡属我市城区集中供热居民用热户中的城市低保户,优惠热价为22元/吉焦或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4元。低保户需携带《西安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》、户口薄及所在区民政局出具正在享受低保优惠证明,向所在小区供热单位(包括物业公司、单位后勤管理机构等)提出申请,经小区供热单位核实,并由其负责统一向相关供热企业办理热价优惠手续。在同一区域内有多套住房的城市低保户,只能按一套房屋面积享受低保热价优惠政策。
三、居民用户如整个供暖期都不用热,应在采暖期开始前,由用热人提出报停申请,经供热单位采取隔断处理后,可按总热价的30%收取基本热费。
四、对层高在3米以上按建筑面积收取热费的建筑物,根据《城市建设统计指标体系及制度方法》规定,在计算标准采暖面积时要增加折标系数。具体计算公式为:实际热费=供热价格×建筑面积×(实际层高÷3)。
五、集中供热是民生工程,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,加强内部管理,自觉执行价格政策,努力提高供热质量,全力保障冬季正常供暖秩序。
供暖时间
西安市采暖期为每年的11月15日至次年的3月15日。居民用热价格按建筑面积收取。
本文部分来源于网络,并不意味本站赞同其观点,文章内容仅供参考;此文如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,请联系我们处理;
本文永久链接:https://www.yzihan.com/news/1011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