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为农产品及时申请商标有不少农产品企业认为,农产品作为一种初级产品,本身没有什么突出的特色,因此就不为农产品申请商标。实际上,现在我国市场上流通的多数农产品,确实以没有商标、没有品牌的占比为最多。然而,商标作为一种区分产品来源的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,在提高消费者品牌忠诚度、提高品牌溢价方面发挥重要作用。尤其是我国农业生产方式日渐进步,农产品经营趋向规范及绿色食品、有机食品认证体系建成,农产品企业为产品注册商标的必要性大大提高。我国商标注册实行“申请在先原则”,通俗来讲,就是先到先得,一份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申请,谁先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谁将得到商标专用权。如果某种农产品没有及时注册商标,商标一旦被他人抢注,企业就会陷入被动地位,要么花钱免灾,用大量金钱赎回商标,要么只能被迫改名,无论哪一种情况,企业都将付出巨大的代价。因此,中细软认为,及时申请商标是农产品企业经营中的头等大事。 二、选对农产品商标类别根据我国《商标法》规定,注册商标时需要根据产品或服务的类别,选择所属行业的类别进行注册。对于农产品来说,首要注册的核心类别是31类;另外,29类、30类也是需要考虑注册的重要类别;再有就是,5类、34类是有相关经营方向的企业需要注册的类别。而对于一些企业来说,还要考虑更多的相关类别或拓展类别的注册,以做好更全面的品牌防御或是方便以后进行品牌拓展,甚至有的农产品企业会进行全类别注册,这些都要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来做决定。第31类:主要包括日用的未经制作的田地产物,活动物及植物,以及动物饲料。具体指谷物和不属别类的农业、园艺、林业产品;活动物;新鲜水果和蔬菜;种籽;草木和花卉;动物饲料;麦芽。对于农产品企业来说,这个类别的商标是一定要注册的。第29类:主要包括动物类食品,以及日用或贮藏用的蔬菜及其他可食用的园艺产品。具体指肉,鱼,家禽和野味;肉汁;腌渍、冷冻、干制及煮熟的水果和蔬菜;果冻,果酱,蜜饯;蛋;奶和奶制品;食用油和油脂。农产品企业如果有意发展初级农产品以外的加工食品,则应该注册这个类别的商标。第30类:主要包括日用或贮藏用的植物类食品,以及调味佐料。具体指咖啡,茶,可可和咖啡代用品;米;食用淀粉和西米;面粉和谷类制品;面包、糕点和甜食;冰制食品;糖,蜂蜜,糖浆;鲜酵母,发酵粉;食盐;芥末;醋,沙司(调味品);辛香料;饮用冰。农产品企业如果有意发展初级农产品以外的加工食品,则应该注册这个类别的商标。第5类:主要包括药品和其他医用或兽医用制剂。具体指药用和兽医用制剂;医用卫生制剂;医用或兽医用营养食物和物质,婴儿食品;人用和动物用膳食补充剂;膏药,绷敷材料;填塞牙孔用料,牙科用蜡;消毒剂;消灭有害动物制剂;杀真菌剂,除莠剂。农产品企业如果涉及经营动物用膳食补充剂、微生物培养物和医用水蛭,则需要注册这个类别的商标。第34类:主要包括烟草;烟具;火柴。因此,经营方向涉及烟草的企业,需要注册这个类别的商标。三、做好农产品其他方面的知识产权保护有的农产品企业,通过技术研发开发出了创新的农产品,这时企业应该及时为创新农产品申请专利保护。根据我国《专利法》规定,专利分为发明、实用新型、外观设计三种类型,企业可根据具体情况,有针对性地进行专利布局。发明是指对产品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;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、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� �新的技术方案;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、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、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。对于农产品企业来说,企业对农产品实现了重大创新发明,可以申请发明专利;对于一般性的创新,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;对于农产品的外观包装设计等,则一般都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。
农产品包含的商品有很多,申请商标类别主要属于商标29类、30类已经31类。当然,如果打算延伸产业链,还需要注册其他相关类别以进行商标保护。商标29类:食品——肉,鱼,家禽和野味;肉汁;腌渍、冷冻、干制及煮熟的水果和蔬菜;果冻,果酱,蜜饯;蛋;奶和奶制品;食用油和油脂。商标30类:方便食品——咖啡,茶,可可和咖啡代用品;米;食用淀粉和西米;面粉和谷类制品;面包、糕点和甜食;食用冰;糖,蜂蜜,糖浆;鲜酵母,发酵粉;食盐;芥末;醋,沙司(调味品);辛香料;冰(冻结的水)。商标31类:饲料种籽——未加工的农业、水产养殖业、园艺、林业产品;未加工的谷物和种子;新鲜水果和蔬菜,新鲜芳香草本植物;草木和花卉;种植用球茎、幼苗和种子;活动物;动物的饮食;麦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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